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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急著離婚,付出的代價越大

台灣的離婚率亞洲第一,平均每十分鐘就有一對夫妻離婚,然而訴訟離婚不可能每一對都判准,機率相對較低,因此拉高離婚率的肯定是夫妻協議離婚的部分。既然是協議離婚,不可能沒有達成離婚協議,在到戶政事務所做離婚登記以前,要找兩個有辨別是非能力的成年人,確認夫妻雙方離婚的意願後,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才可以做離婚登記。

很多人都不明白,為什麼有些夫妻明明想要離婚,卻一拖就是好幾年,即便雙方都已經各自交男女朋友,離婚協議還是遲遲無法完成?大多數無法達成離婚協議的夫妻,都是在離婚分產或是監護權的部分沒有辦法下定論,又不想要打官司處理,不斷修改、討論、協議,才會導致離個婚離好幾年還沒離成功。雖然感覺很累也很麻煩,但是基於誰也不想吃虧的情況下,亦只能慢慢來。

就像知名律師呂秋遠常說的:「越是急著想要離婚的人,就要付出越大的代價」。真的急著想要趕快離婚,勢必就要對對方的要求做最大的讓步,最好是同意對方所有的要求,然後就可以趕快簽字登記離婚。可是如果有所堅持,離婚就會成為一場耐力賽,看誰先投降。不過如果覺得兩個人一直達不成協議,也可以到徵信社做離婚諮詢,請專業協助跟協調,否則繼續蹉跎的也是兩個人共同的光陰。

 

H2: 離婚,往往都要雙方同意

一對夫妻想要離婚,只要雙方都同意,達成離婚協議以後,找兩個離婚證人作證,或是請離婚公證人做離婚公證,然後再到戶政事務所做離婚登記即可,但是更多的情況卻是其中一方想離婚,另外一方卻沒有意願,在這樣的情況下,要達到離婚協議就更困難,有些真心想要離婚的伴侶可以放棄很多權益,只要伴侶成全自己離婚的請求,但是有些真心不想要離婚的伴侶,就算對方做再大的讓步,甚至是願意淨身出戶,不願意離婚就是不願意離婚。

有些人會認為,如果軟的不行就來硬的,不願意協議離婚,那就提起訴訟離婚,可惜的是,除非能夠提出雙方真的無法繼續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或是伴侶患有「重大疾病」的證明,否則訴訟離婚往往也不會被判准。如果想要離婚,可以先到徵信社做離婚諮詢,確認想要離婚的理由,把可以解決的問題解決,再做決定,還不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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