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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讓彼此好聚好散

在這個離婚率高居亞洲第一的台灣,幾乎是每間隔不到十分鐘就有一對夫妻離婚,相較於過去保守傳統的社會,結婚跟離婚彷彿只是在修學分,不是一輩子的堅持,就算決定結婚的當下真的有堅守承諾的意願,也可能會因為現實的打磨,磨掉所有的浪漫熱情,冷靜過後發現彼此要的不同,同床異夢的結果,導致夫妻選擇離婚。

雖然有很多夫妻是因為一方外遇、家暴,所以打官司提起訴訟離婚被判准的,但是有更多的夫妻是雙方做好離婚協議才共同到戶政事務所登記離婚的。有些人可能會想,既然都要離婚,當初為什麼決定要結婚?決定要攜手到白頭,無論遇到什麼事情,都應該共同去討論跟解決才對。實際上,就像張宇《傘下》的歌詞,「想牽手走不同的方向是綑綁」,如果彼此望著的是不同的未來,要其中一方配合都可能是勉強跟犧牲,與其兩個人都不開心,不如放手。

兩個人的感情婚姻走到盡頭,不一定是有人做錯什麼事,即使有一個引爆點,也只是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無法相處下去是兩個人之間一點一滴被擴大的裂痕沒辦法填補,提出離婚協議是讓彼此能夠好聚好散的最好方法。無論是離婚的心意已決或是還想再努力,都能到徵信社先做離婚諮詢,再次釐清心意之後,達成離婚協議,簽訂離婚協議書,還給彼此自由、保障彼此權益。

 

H2: 達成離婚協議並不容易

雖然協議離婚並且簽訂離婚協議書,相較於訴訟離婚,已經算是讓婚姻比較和平落幕,但是在所有的協議離婚夫妻當中,不是每一對夫妻都是好聚好散,就達成離婚協議又算簽訂離婚協議書,可能也並非心甘情願。好聚好散的兩願離婚是少數,大多數的協議離婚,都是其中一方想離婚的心意已決,另外一方不得已之下只得同意離婚,甚至在簽訂離婚協議書的時候,還產生比想像中更多的爭執跟糾紛。

想要達成離婚協議,不如想像中的容易,更不像情侶分手,一邊說放手,令一邊就無法再牽,而是受到法律保障的,一方不願意離婚,又無法滿足訴訟離婚判准條件的話,這段婚姻關係就為一直存在。如果不幸遇到離婚危機,就到徵信社先做離婚諮詢,確認彼此的真實心意跟問題所在,透過專人的協助達成離婚協議,再簽訂離婚協議書,對離婚雙方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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