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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法律規定,離婚不須給贍養費

聽到有人要離婚,不少人會詢問;「對方給你多少贍養費」,或者是建議多爭取贍養費,會說出這樣的話,就代表此人不了解我國法律,因為目前法律規定中,並沒有給贍養費的規定,即便對方在婚姻中有過錯,若離婚沒有造成受害者生活困難,還是無法要求贍養費,最多只能提告求償,故別再以為離婚能拿到贍養費,這絕對是錯誤的觀念。不過還是聽過不少人,離婚後有拿到贍養費,這樣的情況有兩種,第一、他們說的是孩子的生活費,並非離婚贍養費;第二、兩人經過離婚協調,雙方溝通出來的贍養費條例,只有這兩種狀況,才有可能離婚後,拿到對方給的贍養費。

上述兩種情況,第一種是法律規定的,如果兩人有孩子,沒有監護的一方,必須共同負擔子女生活費,而根據雙方離婚時談的條件,有些人會一次全領,有些則是按月支付,而後者的情況,就可能讓人誤以為有拿到離婚贍養費。而第二種情況,就是當初選擇協議離婚,而對方在離協調時,有答應要支付贍養費,一旦將協調結果,填寫在協議書上,雙方也都簽字完成登記,此條例就具有法律效力,故能夠取得離婚贍養費。針對離婚有任何疑問,或是不清楚的法律,都可以來徵信社進行諮詢,有專業法律顧問,能解決您遇到的疑問。

 

想爭取贍養費,可委託徵信協調

想要取得離婚贍養費,唯一的方式就是進行離婚協條,開出自己的條件,只要對方答應,就能達成目的,若對方在婚姻中,有做出傷害的行為,基本上談判並不困難,但若沒有這些狀況,想要爭取就不簡單,必須要有良好溝通、協商能力,才有機會能完成此協議,故在此推薦各位,徵信社的離婚協調,能夠根據委託人的需求,提供有效的協助,幫忙達成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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