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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姓女子於民國99年至104年間,自稱在杜拜經商,且常以名牌車代步,加上面容姣好,被車友封為「超跑女神」。有名民眾檢舉,林女對外宣稱自己為某公司執行董事,進行假投資真詐騙,故遭地檢署依欺罪等罪名起訴。

      檢調查出,林女說服親朋好友加入「驗資」的投資行列,聲稱提供資金讓他人成立公司,待公司通過登記,資金便可抽回,還可以獲利,每月至少領2%到4%不等的利息。一共有十人加入,其中也包含她的母親,但之後卻發現是場騙局,不但沒有利息,投資的錢也回不來,因此控告林女詐欺。

      台北地方法院一審,認定林女犯下12件詐欺罪,共判處有期徒刑8年7月,其中7個月可易科罰金。日前開庭時,林女曾表示願意爭取和解,賠償受害人,但目前羈押中,根本無法籌錢,希望獲得交保,對此,台北地方法院尚未召開羈押庭,還有待開庭後由法官裁決。

徵信社評語:

      連自己媽媽也騙,實在是讓人傻眼,原來詐騙也會六親不認,不過小木木認為,也可能是讓其他人掉入陷阱,其實媽媽也是共犯!?(懸疑片看太多),只希望這些受害者,能救回自己的損失,並讓詐欺者付出該有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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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60413004633-26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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