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外遇處理,有不一樣的結局,賴女外遇被丈夫抓姦,不料賴夫因為私闖民宅、強制罪,被判處罰金,妨害家庭告訴也慘敗;外遇對象的陳男,被妻子從臉書上蒐證,向法院提出民事求償,最後獲得勝訴。

      判決指出,賴女與丈夫分居後,自行在外租屋,不久陳男也住進去,但在不同的房間,因兩人過於曖昧,故賴夫懷疑兩人有姦情,前年強制進入賴女租屋處,發現兩人衣衫不整,因此提出妨害家庭告訴;法官審理後認為,賴夫侵入他人住宅,還掀開妻子的棉被,構成侵入民宅以及強制罪,各處三千、二千元罰金,應執行罰金四千元,因非法蒐證不予採用,因此妨害告訴也判無罪。

      事後,陳男的妻子發現,丈夫與賴女在臉書上相當親密,不但一起享用情人節晚餐,還PO上貼臉親暱合照,以及一同出國遊玩打卡,將這些紀錄截圖做為證據,向法院提出告訴,要求兩人賠償;最後法官認為,兩人關係已侵害到陳妻配偶權,因此判賠二十萬精神慰撫金。

徵信社評語: 

      在外遇處理的過程中,不觸法是最基本要求,因為你只要有非法行為,即使找到有利證據,也可能跟案例中的賴夫一樣,被判是無效證據,不但一切都白忙,還讓自己反受到法律制裁,絕對是最得不償失的結局。大愛小木木建議,如果想要合法的處理外遇,一定要先了解法律,現在有很多免費法律諮詢管道,可以多加利用喔!


處理外遇前,請先了解法律

(圖片來源:http://www.euroiltec.com.tw/discuss/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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