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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婚的林姓男子,因為工作的關係,認識了曾姓女子,兩人迅速發展成婚外情,為了與小三在一起,林男決定跟老婆離婚,不料,才離婚4天,就跟曾女鬧翻,因向妻子坦承外遇,並希望獲得原諒,以及挽回對方的心;結果復合不成,反被前妻提告通姦。

      地檢署調查,林男在嬰幼兒產品公司上班,認識其他公司的業務,常藉公事約會,甚至每兩周就到摩鐵幽會;林男為了將小三扶正,不斷編出各種理由,希望與妻子離婚,不料,妻子簽字離婚後,林男就與曾女吵架,甚至對簿公堂。

      林男不甘心兩頭空,便跑去向前妻認錯,坦白之前是因為外遇,才會選擇離婚,不料,前妻不但不答應,還因此控告兩人妨礙家庭;檢方調查時,發現林男手機中,有與曾女的曖昧對話,還有月曆APP紀錄兩人偷情次數,而兩人也坦承通姦,最後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徵信社評語:

      做虧心事還留紀錄,實在不知道該說什麼,不過也就是因為這些紀錄,才能成為最有利的證據;大愛小木木發現,現在科技越發達,越多人利用科技外遇、劈腿,不過這些方便的科技,到頭來也成為最好的證據。

(圖片來源:http://www.gq.com.tw/gadget/3C/content-170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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