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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性侵前科的男子,去年又誘騙女子上車後,載往偏僻處性侵,一審法官判刑七年,沒想到,男子竟認為刑責過重,因此再度提出上訴,最後高分院法官認為,之前判決判過輕,因此加重判處9年徒刑。
這名男子曾有兩次性侵前科,第一次被判5年,第二次則是7年,去年男子又再度犯案,拐騙女子上車後,載往偏僻處並性侵得逞。一審被判刑7年半,只比他前次多判半年,檢方不服提出上訴,男子認為判決太重也提出上訴。
二審法官審理後,認為男子計誘落單女子,並強掐被害人頸部,繼而性侵得逞,造成受害者身心重創,另外也對社會安全危害情節重大,故最後加重男子刑責,改判9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徵信社評語:
還自認判決太重,實在是讓人🙄🙄🙄,還好最後是檢方上訴成功,不過對於這種性侵累犯,9年也實在是太輕了,很快又會出來傷害其他人,因此大愛小木木認為,刑法應該要在重一點,最好是別讓人出來在犯案!!!!!!😤
(圖片來源:http://hottopic.chinatimes.com/20160318007080-26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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