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章姓男子以及友人,到一間民宅喝酒聊天,後來大家都喝醉了,其中一名少年將一名少女抱到二樓性侵得逞;之後章男到二樓查看,竟也用手指性侵少女。

      法院審理時,章姓男子否認犯罪,表示在警方偵訊時會坦承犯罪,是因為事後一起喝酒的朋友將他約出來,質問是否有性侵少女,還要求300萬的遮羞費;當時說沒有錢支付,就遭到多人毆打,才會向警方坦承性侵。

      在法庭上章男坦承,有看到少女的祼體,但沒有性侵對方,不過法官根據少女證詞,認為張男酒後未能自持,因此將少女視為發洩性慾的工具,加上犯後不肯認錯,因此依強制性交罪,判處3年10個月徒刑。另外性侵少女的友人,因未滿18歲,因此移送少年法庭。

徵信社評語:

      雖然男子的行為不對,但是大愛小木木認為,女生出門自己也要小心,即使大家都是朋友,還是要有緊戒心,才不會發生這樣的悲劇。之前還有過一個案例,朋友一起出門吃飯,男性有人在飲料裡下藥(新聞連接),因此要再次提醒大家,無論是男性還是女性,出門在外都要小心。

桂林变态狂魔接连性侵6名少女拍裸照

(圖片來源:http://toutiao.com/i6281246764045435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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