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姓夫妻結婚之後,兩人在大陸都有各自的事業,也都有自己第三者,太太被小王仙人跳,先生是嫖妓加包二奶,雙方不滿對方外遇,因此決定協議離婚,沒想到,女方事後反悔,因此想起離婚當天,離婚證人部分是先生代簽,因此向法院訴請確認婚姻關係存在。

      女方表示,兩人會決定離婚,是因為她遭到仙人跳,被先生發現之後,對方提出離婚要求,因為自知理虧所以答應;但是簽名當天,大伯要擔任證人卻沒到場,只將證件寄給先生,再由先生代為簽名,因此認為離婚無效。

      男方則表示,她與外遇對象以男女朋友關係聯絡至少3年以上,也有發生性關係,且離婚至今已半年多,相信任何一個男人都無法接受復合一說;但由於證人一名為代簽,因此不符法定證人簽名要件,故最後法官還判離婚無效。

徵信社評語:

      離婚就要離的完整,像這樣事後又有爭議的情況,真的很常發生,如果擔心事後有爭議,最保險的方法就是先熟識法律,再由專業人員協助,才能避免這樣的事情再發生;不過夫妻雙雙外遇,離婚後又想復合的情況,其實不常發生,不過大愛小木木認為,即使現在判離婚無效,夫妻感情也沒辦法恢復,最後也只是成為有名無實的夫妻而已。

(圖片來源:https://tw.mobi.yahoo.com/home/%E5%A4%96%E9%81%87%E4%B9%8B%E5%BE%8C%E7%9A%84%E5%A9%9A%E5%A7%BB-%E9%82%84%E5%89%A9%E4%B8%8B%E4%BB%80%E9%BA%BC-0049521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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