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某巷弄內公寓,前年開始住3樓的住戶,向警方申請增設巡邏箱獲同意,因此警方每2小時前往巡邏,不過其中一位曾姓住戶,認為警方巡邏時,引擎聲、無線電呼叫聲,影響到她的生活,因此偷走巡邏箱, 被依竊盜、隱匿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物品等罪嫌送辦。

      曾婦坦承拿走3個巡邏箱,表示因為警方巡邏太吵,向政府陳情都沒用,才會拿走巡邏箱;檢方調查發現,在此之前,曾婦也因警方巡邏一事,和其他居民發生爭執,可見她確實不堪警方巡邏打擾,才會出此下策,而巡邏箱屬靜態設備,非公務員掌管之物,因此處分不起訴。

      轄區派出所表示,因考量治安需求,才會設置巡邏箱,雖然曾婦要求撤除,但多數住戶還是希望設置,因此才保留巡邏箱;之後會要求員警,到該區巡邏時,將無線電關小,避免干擾到鄰居。

徵信社評語:

      為了居民的安危,才會設置巡邏箱,沒想到會影響到居民的生活,警方也實在無奈;大愛小木木認為,生活品質跟社區安危,都是一樣重要的,故能夠找到兩全其美的方法,才是最好的解決方式。希望此事不要再造成居民們的衝突,否則找警方巡邏,不但沒有讓治安變好,還本末倒置,讓住戶反目成仇。

(圖片來源:http://pulumu.com/Article/3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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