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陳姓男子,以妻子有外遇為由,向法院訴請離婚,法官審理時,傳訊女兒作證人,五名女兒異口同聲力挺媽媽,向法官指控父親說謊,還把財產佔為己有。

      陳姓男子表示,妻子有外遇,對方還透過小姨子,拿遮羞費給他;法官傳訊五名女兒到庭作證,女兒們表示父親說謊,還指控父親有家暴,甚至將財產占為己有。

      而陳妻表示,自己沒有外遇,外遇的是丈夫,十五年前就離家出走,與小三在外買房同居,還生下一名男嬰;並說丈夫連小姨子改名都不知道,怎麼可能收到遮羞費。妻子還說,丈夫回訴請離婚,是為了要娶小三,因此自己不想離婚,就是不想要便宜兩人。

      法官審酌之後,認為所有證據,都不利於陳姓男子,最後駁回離婚訴求,判決離婚之訴不成立。

徵信社評語:

      真的是做賊喊抓賊,明明是自己外遇,還想要誣賴妻子,實在是很可惡,不過此妻子也很可憐,為了不成全外遇兩人,因此不願意離婚,也讓自己的婚姻生活,過的很不幸福,還好有五位貼心的女兒,還會與自己站在同一邊,否則這樣的生活,一定很難熬吧。但大愛小木木認為,就離婚讓他們自己去忙吧,不過在這之前,先討回自己的權益,才不會一無所有;畢竟會外遇的人再婚,不見得不會在外遇,畢竟有一就有二,可以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圖片來源:http://www.360doc.com/content/08/1215/17/89254_2130103.shtml)

arrow
arrow

    大愛小木木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