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信普及化,多種徵信服務滿足您

徵信通常用在公司對公司,公司對個人,舉例來說,我們應徵一間公司時,對某些公司來說該職員的誠信度個人名譽等,是很重要的,會要求去做一份信用徵信報告作為前提,或是要求去警局開一份所謂的良民證,來證明。公司對合作夥伴或是投資對象都會事先調查對方的信用徵信,在以此研判是否來做合作。現在徵信社把這類歸屬於工商徵信,不論是公司對公司,公司對個人都可以做,比較特殊的是,隨著愈來多惡毒廠商惡意倒閉的問題發生,求職者也會要求徵信社幫忙做對公司或對老闆的調查服務,這也算是變相的保證,畢竟坑走員工薪水捲款而逃的老闆真的很令人生氣。

當然徵信服務也不僅限於運用在工商方面,現在也許多人對於另一半做調查服務,比入外遇、婚前徵信這些,徵信社最常受到委託的案件也主要是以這類為主,委託人懷疑另一半並要求我們做跟監調查,或是要求抓姦行動。婚前調查也是近期熱門的服務,主要是想調查清楚結婚對象家庭背景或不為人知的另一面,人與人之間交往相處,假若相處時間不夠長就踏入婚姻,容易使人感到疑惑困擾,為此我們推出這類服務,想要幫委託人解決踏入婚姻的困惑點。

 

H2:隱瞞假結婚歷史,媒合廠商被告

就以下面案例來說,婚前徵信的重要性有多大,新竹陳男花20多萬元透過婚姻媒合到中國相親,與當地女子文女一見鍾情,為了避免女方中途悔婚,他給了15作為訂金,甚至還和廠商簽訂婚姻媒合契約書為憑,並付清媒合仲介費用,直到有次陳男自行去中國看文女時,女方自行透漏有過一段假婚姻,讓陳男驚訝不已。回台後陳男要求婚姻媒合廠商提供文女婚姻相關資料,而對方遲遲不提供,怒告上法庭,廠商辯稱陳男自己私會文女後,又說她已婚,並開始嫌棄對方長相及學歷,且不願辦結婚手續,懷疑陳男根本想逃避仲介費用。法官認為,陳男在沒有取得婚前應備資料,沒有義務要到中國結婚,要求廠商應該屢負責任返還訂金2倍。事先做婚前調查就可以避免這類情況,也能更詳細了解另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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