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蹤不一定是騷擾,而是一種求證

提到「跟蹤」二字,大多數的人最直接的反應,都是「變態」或是「偷窺」、「色狼」等較為負面的詞彙,也因此更意味著,這是一種侵犯隱私的、讓人感覺困擾的甚至是討厭的行為,但是跟蹤也不完全都是負面的,在某些必要的時刻,跟蹤變成是一種必要的行為。舉例來說,在孩子的行為和情緒起伏出現異狀的時候,除了詢問,家長就非常有可能做出跟蹤的行為,無論是在家裡、在前往學校或放學的路途中,「偷看」一下,孩子在做甚麼?是否發生了甚麼事?交了壞朋友了?無論原因為何,都是為了想要一個「答案」。也就是所謂的一種「蒐證」行為。

而徵信社的蒐證行動中,也包含了「跟蹤」,又或者稱之為「跟監」。不僅是「跟著」被調查人,有時候更是一種「監視」,特別當這個委託是外遇抓姦案件時,更會著重在監視的部分,將被調查人的行為、行蹤清楚明白的報告給委託人知道,以利委託人確認自己想要得到的資訊。

徵信社表示,不只是外遇抓姦,在尋人討債的部分、業務侵占的部分,都需要如此去調查一些不容易自其他方面獲得的資訊,替委託人做出蒐證動作,以利案情水落石出。

 

H2: 無論動機好壞,跟蹤都是一種造成壓力的行為

徵信社在協助處理過這麼多的案件中,也有發現許多起案例,是親密的伴侶、配偶擅自跟蹤對方,導致對方備感壓力,最後導致婚姻破裂的例子。比如,陳先生因為近幾周以來,總是感覺背後有人,偷偷摸摸的,卻又抓不到對方是誰,覺得心裡很毛,於是前來委託調查,希望能夠揪出跟蹤自己的人,還他平靜安心的生活,意外的是,最後發現這個「背後靈」,竟是陳先生的妻子。當陳先生得知對方是自己的妻子時,雖然訝異,卻沒有動怒,只是找來自己的妻子,好好地詢問。「因為你很忙,我想知道你在做什麼,但是又不想讓你覺得我疑神疑鬼」這是陳太太的回答。

這個例子是一種用錯方式的關心,但是也有更多的例子,並非這樣存著單純的愛,而是更多的猜忌、懷疑,導致最後不只得不到諒解,還可能吃上官司,造成無法挽救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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