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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男是暴力集團的帶頭者,曾經帶小弟到小吃店吃飯,被店家索取費用時,因不滿而砸店,時常就是如此欺壓鄉民,行事非常囂張。之後得知李某有盜伐檜木和牛樟木,因此假借要做買賣,卻在對方交貨後,不肯支付費用,李某不甘心被騙,便自行向張男催債,結果反被囚禁三天,每天都被打得滿身是傷,最後趁大家外出時,才趕緊逃出並報警求救。警方獲報後,會同其他分局員警,將這個暴力集團成員,全都帶回偵辦,張某等人否認辦案,全案被依法送辦。

 

專家評論:自行要討債要注意,以知對方是不肖分子,還獨自前往討債,這不是羊入虎口嗎?但是帶許多人前往,最後也只會變成鬥毆事件,我想很難成功討債,還可能會觸犯到法律,根本得不償失。台北法律諮詢建議您,討債別找非法討債公司,若對方有非法行為,自己也需要赴法律責任。依照本案來說,因為被害人也從事非法行為,所以當被對方黑吃黑時,也不敢報警處理,但自行去討債被囚禁,逼不得已還是去請警方協助,雖然暴力集團被捕獲,但該男也要為自己非法行為負責,若男子想要避免此事,最好的方法就是不做非法行為,就不會被黑吃黑,想要請人幫忙也困難;若作正常合法交易,若遇到對方有詐欺行為,就可以報警請警方協助,當然也可以委託台北法律諮詢幫忙,幫您討回被騙財物,以及蒐集相關證據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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