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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遇蒐證不容易,一個不小心都可能觸法,但其實相同的動作,若意義與出發點不同,其實檢方也會有不同的處分。張姓男子有外遇,妻子發現不對勁後,查看對方的手機,拍下他與小三LINE的對話,並請徵信社抓姦,不料,反被張男控告妨害秘密罪,不過檢察官調查後,以張妻「有去除婚姻純潔的疑慮」為由,處分她不起訴。

      張男從事導遊,因此常常夜不歸營,也在外面有了小三,張妻發現之後,趁張男不在家時,打開家中共用的電腦,於電子郵件與LINE中,發兩人的合照,以及曖昧的對話,將證據備份之後,委託徵信社進行抓姦蒐證。根據張妻提供的「資訊」,徵信社成功地找到張男與小三同房的跡證,並協助張妻提告害家庭罪。

      全案還在審理的期間,張男得知妻子偷拍電腦,故控告她妨害秘密罪,不過檢方調查後認為,夫妻有維護婚姻貞潔的忠誠義務,而張妻會有此行為,是為了去除婚姻貞節的疑慮,因與妨害秘密構成要件的「無故」並不相符,處分張妻不起訴。

徵信社評語:

      雖說此案例的檢方,最後的結論是如此,但並不代表所有案件,都能這麼幸運,因此小木木要建議各位,進行調查蒐證前,請先了解相關法律,才能避免有這樣的爭議發生,可能會讓自己吃上官司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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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http://mypaper.pchome.com.tw/isabellew/post/1320467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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