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每個月都會有生理期,而有些人會因此感到不適,嚴重者甚至難以下床行走,因此必須向學校或公司請假,而法律也有規定,女性每月都有一天生理假,且不須附上任何證明。但日前卻傳出有家公司,要求女性員工必須提供沾血驗試紙才可請生理假,否則僅能請特休或事假。

      一名離職員工申訴,新北市一家電子公司,若女性員工請生理期請假,需出示沾血驗試紙,拍下回傳公司才可准假,經勞工局調查,也獲另兩名在職員工佐證,表示若無驗試紙則只能請特休或事假。盡管公司宣稱,工作規則眀定請生理假不須證明,沒驗試紙也可准假,但因申訴員工指證歷歷,也提出其他錄音證明,證明公司確實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

      《性別工作平等法》中規定,「經期不適症狀難以用客觀判斷或儀器檢查,縱使就醫,醫師也是根據病人描述生理症狀而診斷,而每個人對疼痛的忍耐程度不同,也難以區分忍耐程度,因此在認定上十分困難。為使生理假的設置符合維護女性受僱者身體健康意旨,雇主不得要求提出相關證明文件。」針對此個案,勞工局決議將之以最低罰額 2 萬元的 5 倍、加重裁罰 10 萬元。

徵信社評語:

      法律就已經明確規定,還要再犯下這樣的錯誤,只能說被罰也只是剛剛好而已,小木木要提醒各家公司行號,請了解相關法律,並體諒自家員工,才有辦法留住員工,並避免自己遭到法律處分!!


圖片來源:https://kknews.cc/news/z8mz3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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