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已婚陳姓男子,與戴姓舞廳小姐有婚外情,戴女為了讓自己「扶正」,多次騷擾元配逼她離婚,不堪其擾的陳妻,向法院提出民事告訴,法院審理過後,判決應賠償40萬,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姓夫妻結婚30年,前年妻子發現,丈夫手機中有與其他女性親密合照,追問之下,陳男坦承有外遇,不料外遇事件鋪光後,婚外情不但沒有結束,小三反而囂張嗆陳妻,要她趕快離婚。

      陳妻不斷被戴姓小三騷擾,因此罹患憂鬱症,每晚都必須服藥才能入睡,因此向戴女提出求償告訴。法官法官根據陳妻出示的簡訊、電話錄音等物證,認定兩人關係匪淺,導致元配權益受損,因此判她勝訴,考量雙方的經濟能力,判應賠40萬元。

徵信社評語:

      外遇所衍生出來的問題,不一定是感情上的糾紛,也可能是內心的憂鬱,大愛小木木提醒您,無論是否有提告通姦,或者是要求賠償,在處理這些問題的同時,也要關心內心的傷害,解決憂鬱、躁鬱等情緒,才算是真正處理好外遇問題喔。

相關圖片
圖片來源:http://www.huffingtonpost.com/author/diane-passage

arrow
arrow

    大愛小木木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