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早產兩天,竟被視為前夫的孩子,一名廖姓女子去年與前夫婚,今年年初與現任丈夫結婚,並在六月生下兩人的女兒,不料去辦理戶口時,處理人員依法推算,發現廖女受孕時間,與前段婚姻重疊2天,因此撤銷戶籍。
得知此事的廖女與現任丈夫,非常不能夠接受,認為可以提出DNA檢定,為何不能證明小孩是兩人的,還要提出「否認之訴」之後,確認非前夫孩子才能再領養,真的是多此一舉,不但浪費時間也浪費金錢。
女嬰母親表示,早產並非自己所願,且因為前夫在服刑,導致女嬰無戶口,所有補助和健保都會受到影響,認為法律沒有保障權益,反而在刁難人民;女嬰父親認為,初為人父就遇到這樣的問題,對他來說的是天大的污辱,並痛批「法律讓民眾互相殘殺」。
徵信社評語:
大愛小木木相信,這條法律的初衷,是為了保護人民權益,擔心婚期過近的兩段婚姻,會有幫別人養小孩的疑慮,不過針對此案件,個人認為能提供DNA鑑定,就應該要能當場解決,否則不只對生父不公平,其實對前夫也不公,甚至會影響到孩子的權益,真的是很糟糕的結果,但必須強調,戶政事務所也只是依法行事,所以也別責怪承辦人員了,應該要一起想辦法,解決這件事情,並預防之後有類似情況再發生。
(圖片來源:http://www.021fls.com/trdkdnaj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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