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台南有名機車騎士,摔車後掉到橋下,導致眼睛失明,以及左手殘廢,當時警方判定,受傷騎士是給朋友載,閃車不及才摔車;但之後騎士的父親自行調查,終於查到關鍵證據,證明兒子並非自摔,而是遭到後方車輛追撞。

      騎士父親找到的行車紀錄器,清楚錄到案發過程,意外發生的原因,是因後方的機車在行徑時,突然有台轎車插入,為了閃避該汽車,機車失去控制追撞到前方機車,導致騎士摔下橋。真相大白後,轎車司機被判重傷害罪,後方追撞機車沒有肇事責任。

      受傷騎士父親表示,想起當時急救過程,真的非常難熬,從鬼門關前搶救兒子,如今兒子眼睛失明、左手殘廢,完全無法自理生活,雖然已得到遲來的判決,但已換不回健康的兒子。

徵信社評語:

      有時候太有辦案經驗的警察,就很容易有這樣的問題,沒有調查清楚事件,就以自己的想法判定,當然這只是少部分的人,大愛小木木認為,大多數的執法人員,還是會努力調查證據,為受害者討回公道,不過看到這樣的案件,還是認為現在的警方,應該要自我反省,為何一般民眾都能找到的證據,警方卻沒有努力去蒐證,造成這樣的事件發生。


此圖與本文無關

(圖片來源:http://cn.cyclingtime.com/cn/training/knowledge/1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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